大创计划

关于组织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4:20 作者:尹政博 点击数:5

各学院:

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对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按照计划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研究过程、研究数据及研究结果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撰写论文、专利发明、省级以上竞赛获奖、成果转化、获风险投资、公司注册、经营流水等。

三、检查形式

1.对照自查。各项目组要严格对照本项目《立项申请书》中的工作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要求进行自查。2.材料收集。各项目自查后提交项目检查材料。3.质询审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团队对各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工作不力、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改进或终止项目。4.公示存档。创新创业学院对项目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及材料存档。

三、材料要求

1.各项目组按要求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命名为:“国家级(省级)+项目名称”。2.项目汇报视频:项目负责人结合PPT围绕项目研究内容、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费开支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进行汇报。汇报后,指导教师对项目进行指导、评价、总结。国家级项目:负责人6分钟+指导教师2分钟;省级项目:负责人5分钟+指导教师2分钟。视频命名为:“国家级(省级)+项目名称”。3.若研究团队人员发生变化,请提交《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附件3),中期检查后,将不再允许项目成员变更。

四、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于10月29日前将本学院的项目材料(电子版):《中期检查表》、汇报视频、《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统一发至邮箱:czdcxcyxy@163.com。各项目材料文件夹以:“检查名单中的序号+国家级(省级)+项目名称”命名,各学院材料文件夹以:“学院+中期检查材料”命名。联系人:刘洁,联系电话:15604439508。

附件: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名单.xlsx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