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要求,定于2023年6月至7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长春中医药大学校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由学校校长冷向阳任大赛组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潘正岩、副校长李磊任大赛组委会副主任,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部、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大赛组委会成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相关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互联网+”省赛、国赛评委、投资人、企业家、科技孵化领域和创新创业教育等领域专家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项目对接。
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开展本单位“互联网+”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学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并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大赛组委会将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3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校赛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四、比赛赛制
(一)校赛采取学院初赛、学校复赛和学校决赛三级赛制。学院初赛的比赛形式、评审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学校复赛采取分赛道文本评审(网评)方式,学校决赛采取路演汇报方式分赛道进行。
(二)各学院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学校复赛。全校共推荐100个高教主赛道创意组项目入围校赛复赛,其中研究生创意组、本科生创意组分别单独分组比赛,各组具体入围数量根据各自报名项目数确定;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各学院推荐的高教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可直接推荐入围校赛复赛;职业技术学院申报的职教赛道项目单独评审。校赛鼓励各学院积极联络国际资源,推荐国际学校项目参赛。不单独设立产业赛道,鼓励联系企业申报命题,对符合产业赛道的参赛项目可直接报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根据文件要求推荐参加省赛、国赛。
(三)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学院报名项目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上届大赛成绩等因素分配校赛复赛名额。
(四)学校将从校赛获奖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参加省赛。已代表我校获得2022年第八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并有资格参赛的八个项目,将直接推荐参加省赛,本着自愿的原则也可参加校赛决赛进行路演。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6月—7月15日)
1.国赛平台系统报名: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校赛复赛、决赛期间可以继续在国赛平台系统中申报项目,但不得晚于7月15日。
国赛平台各赛道报名数据将作为吉林省赛组委会为各高校分配各赛道省赛参赛名额的依据,要求各学院务必完成大赛组委会要求各学院的最低申报项目数。学校评选优秀组织奖时,各学院参赛项目数量将以国赛平台项目数为准,学校将定期反馈各学院项目申报情况。
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校赛平台系统报名:今年校赛平台系统将用于学院初赛、学校复赛和学校决赛评审,各学院可应用平台开展学院初赛,并组织推荐学校复赛的项目在校赛平台系统申报上传材料。各项目负责人通过登录“长春中医药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服务网”(网址为:https://ccucm.yuntop.com),参赛学生以学号为账号登录网站后,在学科竞赛管理中报名,进行项目填报。
(二)学院初赛及入围校赛复赛项目资料上传(6月25日—7月2日)
各学院针对高教主赛道本科生、研究生创意组申报项目组织院级初赛,初赛阶段的参赛材料、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各学院校赛复赛分配配额,根据截止6月24日24时,各学院在国赛平台申报项目数量确定。各学院需在7月2日24时前,根据复赛分配配额,完成院级初赛和进入大赛复赛项目资料的上传工作(要求上传参赛项目的PPT演示文稿、创业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建议分别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截止时间未上传视为放弃复赛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需在7月2日24时前上传复赛项目资料,具体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另行通知。
(三)校赛复赛(7月3日—7月10日)
校赛复赛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分参考细则对参赛团队的项目创业计划书、PPT进行评审,择优选拔项目入围校赛决赛。
参赛项目如符合以下条件可优先推荐校赛决赛:
1.通过学校审核的初创组、成长组项目,已经入孵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优先推荐。
2.通过学校审核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已经入孵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优先推荐。
(四)决赛直推项目评审
参赛项目(含毕业5年内校友项目)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参加校赛直推评审,合格者直接进入校赛决赛:
1.参赛项目已注册公司并获得一轮或多轮融资;
2.运营项目团队已注册公司,有较好的运营模式和商业前景,且年营收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项目技术在该领域为世界领先或突破国外技术封锁;
4.项目技术所应用领域为目前国内外市场空白;
确定参赛项目是否有资格参加直推需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必要时需要请专家采用现场答辩与文本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通过项目将直接参加校赛决赛评审。
(五)校赛决赛(7月中旬)
经校赛复赛评审入围校赛决赛的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项目和直推校赛决赛的项目,于7月中旬采取分赛道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路演答辩,评选出金奖、银奖和铜奖。职教赛道项目学校单独评审,择优选拔项目择期进行决赛。
校赛现场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请关注“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微信公众号和“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会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发布。
(六)省赛集训阶段(7月下旬—8月初)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推荐参加省赛复赛项目和最终入选省赛决赛项目团队开展集中或分散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聘请相关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集中培训指导。
六、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和铜奖,各赛道获奖数量将由评审专家根据参赛项目水平综合衡量确定,并从校赛决赛获奖项目中推荐参加省赛项目。对推荐参加省赛的优秀项目,组委会进行全程一对一辅导,并为其后续发展提供资源对接和支持。
(一)奖项设定
校赛设金、银、铜三个等级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学院申报项目数及参赛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单位奖(详见附件3)。各等级获奖数额中按赛道分配比例根据评审情况征求专家意见后确定。
(二)奖励政策
1.学校将发文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2.本次校赛决赛获得金奖项目团队和省赛银奖以上项目可优先立项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先申请入驻长春中医药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或杏林创客空间。
3.获得全国、吉林省和学校相应奖项的团队将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附件4)规定的标准给予参赛团队和指导教师奖励。
七、大赛组织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成立大赛组织工作机构,由各学院院长牵头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要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赛事组织情况将作为教学、人才培养、各项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广泛动员,主动作为
各学院要以我校承办第七届吉林省“互联网+”大赛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大赛组织工作,广泛动员,主动作为,号召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鼓励和引导所有专业课教师特别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和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学科专业带头人等高水平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或开展师生共创。
要拓宽渠道、深挖资源,重点走访、认真选拔,发挥学科优势,组织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报名参赛,把提高硕士研究生和教师、毕业5年内优秀校友参与度作为拓宽项目来源、提升项目层次的重要方面来抓,切实把好项目的质量关,争取在参赛项目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所提升。
根据上一届省内高校大赛报名总体情况,结合我校实际,要求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为:本专科生申报数量不少于本学院本专科学生总数的13%;研究生申报数量不少于本学院研究生学生总数的20%(具体指标详见附件5)。各学院生均参赛项目数量将纳入本届大赛“优秀组织单位”的评审指标。
(三)营造氛围,做好准备
各学院、单位要做好大赛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各类新媒体手段,引导做好大赛的组织发动工作,要积极参加学校大赛组委会的项目培训,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提供专业辅导,广泛发动有意愿参加大赛的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培训,大力提升参赛项目质量。
八、校赛信息交流渠道
本次大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赛事咨询:梁钟艺、刘洁
联系电话:13578691932、15604439508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czdcxcyxy@163.com
有关事项通知、问题答疑或交流组队,可加入大赛QQ群:742665244。
附件:
附件1.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及各赛道方案.pdf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pdf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评比细则.pdf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