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创计划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10:39 作者: 点击数:5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和国家级立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计划于2016年4月22日—5月5日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学校在读本科生均可申报,四年制本科一般应以2至3年级为主,五年制本科一般应以2至4年级为主。   

2.项目申报以学生团队为单位,原则上,每个团队由3-5名学生组成项目组,鼓励多专业学生组队。   

3.项目负责人以大二学生(本科四年制)、大三学生(本科五年制)为宜,必须保证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二、项目类别

“大创计划”共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三、选题要求

1.“大创计划”以学生自主选题为主,学生自己设计题目及实施方案,自己联系指导教师,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项目研究。学生也可以联系教师,请教师帮助选题,并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项目研究。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大创计划”选题应符合本科生研究的能力范围,可操作性强,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   

四、填报要求

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格式要求如下:   

1.封面:填写内容用仿宋体四号字填写,字体在横线中间;“项目类别”填写时将所选类别前“□”替换成“■”。   

2.表格部分:“申请人或申请团队”用宋体5号字,其他选项内容填写用宋体小4号字;“项目类别”在项目类型前“”替换成“(√)”;段落填写首字空2格。

3.“导师推荐意见”一栏要写出导师的个人意见,不能只填 “同意”。“签名”部分一律手写,不准打印。   

五、遴选原则

1.项目指导教师参与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个。   

2.以下情况原则上一般不予立项:   

(1)项目申请书填写不规范。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   

(3)选题过大、偏难,可操作性不强。   

(4)研究内容与以往“大创计划”相同或相近者。   

六、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少于以下要求:   

七、材料报送

1.各学院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408室),联系人:李敬超,联系电话:86172408。申报材料应包括:《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一式两份、《2016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国家级大创项目信息表一式一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