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机构设置及职责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作者:庄璐 点击数:

一、创新创业学院职责

负责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整体规划和实施;负责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计、组织与实施;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负责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负责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及对外交流工作。

二、创新创业学院内设机构职责

1.综合管理部

负责学院办文、办会、用印、档案、经费、考核、宣传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来访、培训、社会服务等协调安排;负责创新创业实训中心、孵化基地、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保证学院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正常使用;负责建立、维护和更新学院的网站和微信平台;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创新创业政策研究与咨询工作。

2.实践指导部

负责对参加创新创业类活动(比赛)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负责学校创业实践活动组织及安排工作;负责优秀创业项目、团队的挖掘、选拔以及创业项目数据建设;负责学校创业导师的聘任和导师库建设;负责大学生创业协会等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学校创新创业大讲堂、报告、讲座以及比赛等活动的组织开展等。

3.项目推广部

负责学校立项项目及校企合作项目团队成员的招募、孵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创业项目、在孵企业的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转让等工作;负责创业项目、在孵企业的专利(软著)申报和管理、转让等工作;负责共同营造学校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做好精品项目的推广和宣传等工作。

4.创新创业教研室

负责统筹规划全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学组织工作;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队伍(含兼职)建设及培训工作;负责开设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创业实践班、精英班教育等工作;负责案例库建设、试卷库建设及教学档案的基础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创新创业课题的发布评审工作。

5.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

负责教研室的管理和各项教学活动的组织开展;负责学校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课程研发和教学;负责教研室教学改革的推进及课程标准的制定;负责教研室开设课程教材的选用;负责就业指导课程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及培养;负责教研室听课、查课等教学督导工作;协助招生与就业处开展就业指导教师相关培训;协助招生与就业处组织教研室教师参加各级教学技能竞赛;负责就业指导专兼职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和评优推荐工作;负责教研室教学档案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