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创计划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15 作者:尹政博 点击数:5

 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现启动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要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鼓励大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层级

大创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级。

1.国家级大创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详见附件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称为一般项目。

2.省级大创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省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范围与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范围一致。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称为一般项目。

3.校级大创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校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将重点支持鼓励国家级项目重点支持领域中与我校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领域和方向。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称为一般项目。

四、申报要求

1.2023年计划资助项目分为创新类与创业类(两种类别原则上各占50%),获批立项的校级项目将按照比例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项目申报,鼓励项目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申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2.项目团队成员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生(原则上以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为主),成员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申报。跨学院组队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受理立项申请。

3.项目实行负责人制,每个项目负责人为1人,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承担有大创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继续申报;承担的大创项目被终止、撤销的学生和导师,3年内不得再申报。

4.项目必须配备导师。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特别优秀的项目可放宽到中级职称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企业人员或学校聘任的企业创新创业导师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1名校内导师外,原则上还需配备1名企业导师。每位导师同时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每位导师每年只能指导2个项目申报。

5.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的项目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的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初审推荐。大创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由第一指导教师确定或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招聘配备。

6.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学年(2023年9月至2025年6月)。

7.以下情况原则上一般不予立项:

(1)项目申请书填写不规范。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

(3)选题过大、偏难,可操作性不强。

(4)研究内容与以往大创项目相同或相近者。

(5)未按期通过项目结项审查的项目负责人,再提出申请,不予支持。

(6)指导教师三年内,曾指导过未按期通过结项审查的项目,再申请指导项目,不予支持。

8.项目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成果必须要与立项项目相关,长春中医药大学应为第一作者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第一参与人),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被CSSCI收录的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论文的,可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且项目主持人为第二作者。项目所有成果发表时,须标注“2023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结题的具体条件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认定与验收条件(附件2)。

五、选题范围

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进行选题,发挥中医药学科优势。创新类项目选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创业类项目应与地方经济、专业特色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1.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研究选题。

3.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六、申报方式

2023年校级大创项目通过“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信息化管理平台”(https://ccucm.yuntop.com)进行申报、管理及结题。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1.项目负责人。打开平台,点击“智慧双创云”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登录后需自行设置新密码。登录后按操作手册中流程进行申报,申报页面中申请书(附件4)需填好后生成PDF格式上传到平台中,待确定立项后提交纸质版。申报时间截止为2023年5月10日。

2.项目指导教师。打开平台,点击“智慧双创云”登录,账号为姓名全拼+学院首字母,初始密码与账号相同,登录后需自行设置新密码(例如:创新创业学院刘洁,账号为cxcyxyliujie)。登录后按操作手册中流程进行审核。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项目报名成功。

3.学院管理员。项目报名后,学院管理员需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论证,进行院级初审,登录管理平台对本学院推荐的项目审核通过。审核推荐时间截止为2023年5月20日。

联 系 人:刘洁

联系电话:15604439508

联系邮箱:czdcxcyxy@163.com

附件:

 附件1.2023年“大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认定与验收条件.pdf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平台使用手册.pdf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