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组织学生参加首届“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4:28 作者:庄璐 点击数:5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由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北京中医药大学承办的首届“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行业大赛”)即将开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 融合 发展  

二、大赛时间  

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参赛报名时间为2017年07月17日-08月25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长春中医药大学首届“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主任由校长担任;组委会常务副主任由主管就业创业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主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处,具体负责大赛的报名、组织、遴选及培训等工作。  

成立长春中医药大学首届“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具体成员由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指导及项目完善等工作。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健康、合法、不违背社会道德。  

2.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3.涉及到授权问题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授权、许可证、项目鉴定书、专利证书等。  

4.凡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项目,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权利并由项目申报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对于已经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组别与参赛条件  

行业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两个组别。  

1.创意组参赛条件  

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可申报“创意组”项目:  

(1)申报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  

(2)团队尚未正式注册。  

2.实践组参赛条件  

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满足下列条件,可申报“实践组”项目:  

(1)申报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申报人为毕业2年以内的毕业生;  

(2)申报企业注册时间早于2017年7月1日(含7月1日)。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7年07月17日-08月25日)。参赛团队登陆北京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官网(网址:http://cxcy.bucm.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学校初赛(2017年09月1日-09月29日)。以学校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绩为依据,根据本次大赛项目申报具体情况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研究确定是否重新增选优秀参赛项目推荐参加全国复赛。  

3.全国复赛网上评审(2017年09月—10月)。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下一轮的全国总决赛。  

4.全国总决赛及颁奖典礼(2017年11月)。举行现场路演赛,决出各类奖项。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七、行业大赛奖项及奖金设置  

1. 创意组奖项及奖金设置  

金奖:2-4名,奖金5000元;  

银奖:10名,奖金2000元;  

铜奖:2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2. 实践组奖项及奖金设置  

金奖:2-4名,奖金10000元;  

银奖:10名,奖金5000元;  

铜奖:20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首届“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大赛的宣传动员、项目申报及监督指导等工作,积极为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和挖掘校友资源,做好项目的筛选和推荐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项目形式,引领学生创新创业。  

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精心组织赛事,重在落实。由于本次大赛将根据各高校参赛团队数量等因素分配参加全国复赛的配额,参赛项目申报时间又正值暑假期间,因此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必须按时组织申报参赛项目,同时要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参赛项目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附件: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首届“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与办公室成员名单.docx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首届“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名额分配表.docx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