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19年第三批入驻杏林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5日 09:25 作者:尹政博 点击数:5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鼓励和扶持学生创新创业,帮助学生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利用好我校改扩建的杏林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资源,促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现面向全校大学生遴选2019年第三批入驻我校杏林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本、专、研)及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学生。  

二、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必须是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3.创业团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学校的学科、专业相结合,支持创新类和科技类项目(企业)优先入驻;  

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5.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成功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优先考虑;  

6.创业团队入驻后必须保证在孵化基地正常开展工作;  

7.创业团队(已注册公司)负责人需经家长同意,团队成员需经所在学院同意。  

三、申报材料

申请团队需要上报《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项目)申请表》《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申请表”和“申报书”请登录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网站http://cxcy.ccucm.edu.cn/,到下载中心下载。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1.创新创业项目经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等环节,最终通过后,签署入驻协议书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正式入驻。  

2.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可以申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3.材料提交与报送: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ccucmcxcyxy@sina.com  

纸质版材料交至杏林创客空间办公室  

注:已入驻学校杏林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不必再次提交,学校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整体安排。  

联系人:梁钟艺  

电话:13578691932  

1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杏林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项目)申请表.docx

2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杏林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项目)申报书.doc

4.评审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