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第二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冠名单位、协办合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9:21 作者:尹政博 点击数:5

第二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于2019年5月启动,将于2019年12月7—8日在长春中医药大学举行现场总决赛。为深化校企合作,营造政府与企业携手推进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给关心中医药教育、有志促进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的企业和组织提供一个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展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平台,现公开征集本届大赛冠名单位、协办合作单位。 

一、大赛简介 

第二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会主办,长春中医药大学承办。大赛分为创意组、创新组和初创成长组,参赛对象为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及部分医药院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生),所学专业不限。本届大赛的主题是敢闯会创追逐中医梦,奋勇向前建功新时代。大赛旨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培养中医药创新创业生力军,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大赛覆盖全国31所中医药高等院校和医药类院校,参赛项目达到5587个,直接参赛人数将近3万人,是全国最大的中医药大学生创新创业者盛会。全国总决赛将于12月7日在长春举办,届时将有全国各中医药院校的100个项目齐聚盛会,进行现场比拼争夺金奖,参赛及观摩人数达千余人。

大赛将邀请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和医药企业光临盛会,各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地方媒体将通过新闻、通讯、微信等形式予以大量报道。通过大赛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中医药行业创新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助推中医药大学充分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冠名单位、协办合作单位要求 

1.以社会效益和公益性目标作为参与大赛的首要目的。 

2.在产业、行业中具有良好的声誉,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与大赛的理念和声誉不相抵触。 

3.有一定规模,在相关行业中有相当影响力。 

4.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能在自身市场推广方面为大赛宣传做出积极努力。 

三、冠名具体形式 

以赞助商名称命名赛事,可以以企业名称、主要赞助人名称或者其他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工商登记中有关名称要求的字号作为杯赛字号,即“××杯”第二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冠名、合作单位赞助费标准 

大赛拟选定总冠名单位一家,总冠名单位向大赛提供数额50万元以上经费。 

大赛拟选定协办合作单位5家,协办合作单位向大赛提供数额5万元经费。 

五、冠名单位、协办合作单位权益 

1.在赛事名称中显示冠名单位、协办合作单位确定的不违反规定的字号。 

2.邀请冠名单位、协办合作单位参与组织执行大赛事项。 

3.保证冠名单位享有使用第二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品牌进行有限产品宣传的权利,包括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在所属行业内“第二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标志和称谓的市场营销权、提供产品和服务、 

媒体和公关活动、广告机会、活动优先合作、现场接待、荣誉待遇等。 

六、实施步骤 

1.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合作意向。 

2.企业提交合作意向书。 

3.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对合作意向进行评估。 

4.与企业洽谈合作方案。 

5.形成正式合作方案,报组委会批准后签订合作协议。 

6.公示合作企业。 

7.有意冠名赞助的单位、协办合作单位请于2019年11月5日前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梁钟艺 

联系方式:13578691932 

邮箱865136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