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 20:54 作者:尹政博 点击数:5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国赛、省赛和第三届全国中医药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备赛工作,决定在6-7月份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由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宋柏林任大赛组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姜彤伟、副校长邱智东任大赛组委会副主任,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部、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大赛组委会成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相关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互联网+”省赛、国赛评委、投资人、企业家、科技孵化领域和创新创业教育等领域专家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项目对接。  

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开展本单位“互联网+”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高职)生、毕业五年内(2016年6月以后)的毕业生以及在编教师(师生共创组)。在校生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1人,由项目负责人报名参赛。  

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个)。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详细参赛条件、评审要点可参考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相关要求。见附件3、4)。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教育部发布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校赛决赛前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五)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比赛赛制

(一)校赛采取学院初赛、学校复赛和学校决赛三级赛制。学院初赛的比赛形式、评审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如需采用学校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网评,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学校复赛采取分赛道文本评审(网评)方式,学校决赛采取路演汇报方式分赛道进行。  

(二)大赛将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等。学校将对参加高教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项目、“红旅赛道”项目、职教赛道创业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项目进入学校复赛。校赛不单独设立国际赛道,符合国际赛道的参赛队伍可直接报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根据文件要求推荐参加省赛、国赛。  

(三)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学院报名项目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上届大赛成绩等因素分配校赛复赛名额。  

(四)学校将从校赛获奖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参加省赛。  

五、赛程安排

(一)项目挖掘和培育(3月—4月中旬)  

本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动员、组建团队,走访、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启动系列培训。  

(二)参赛报名(4月中旬—5月)  

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负责人通过登录“长春中医药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服务网”(网址为:https://ccucm.yuntop.com)进行项目填报。(参赛学生以学号为账号登录网站后可以申报项目)。  

待教育部“互联网+”大赛通知发布及报名系统开放后,各学院还需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完成注册报名后,各学院汇总本学院参赛项目信息和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校赛组委会邮箱。  

(三)校赛复赛(6月)  

校赛复赛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分参考细则对参赛团队的项目创业计划书、PPT进行评审,择优选拔项目入围校赛决赛。  

(四)决赛直推项目评审  

参赛项目(含毕业5年内校友项目)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参加校赛直推评审,合格者直接进入校赛决赛:  

1.参赛项目已注册公司并获得一轮或多轮融资;  

2.运营项目团队已注册公司,有较好的运营模式和商业前景,且年营收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项目技术在该领域为世界领先或突破国外技术封锁;  

4.项目技术所应用领域为目前国内外市场空白。  

确定参赛项目是否有资格参加直推需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必要时需要请专家采用现场答辩与文本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直接参加校赛决赛评审。  

(五)校赛决赛(6月—7月)  

采取分赛道评审方式进行路演答辩,评选出金奖、银奖和铜奖。  

(六)省赛集训阶段(7月—8月)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推荐参加省赛复赛项目和最终入选省赛决赛项目团队开展集中或分散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聘请相关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集中培训指导。  

六、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和铜奖,各赛道获奖数量将由评审专家根据参赛项目水平综合衡量确定,并从校赛决赛获奖项目中推荐参加省赛项目。对推荐参加省赛的优秀项目,组委会进行全程一对一辅导,并为其后续发展提供资源对接和支持。  

(一)奖项设定  

校赛设金、银、铜三个等级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学院申报项目数及参赛情况设优秀组织奖。各等级获奖数额中按赛道分配比例根据评审情况征求专家意见后确定。  

(二)奖励政策  

1.学校将发文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2.本次校赛决赛获得金奖项目团队和省赛银奖以上项目可优先立项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先申请入驻长春中医药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或杏林创客空间。  

3.获得全国、吉林省和学校相应奖项的团队将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规定的标准给予参赛团队和指导教师奖励。  

七、大赛组织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成立大赛组织工作机构,由各学院院长牵头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要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赛事组织情况将作为教学、人才培养、各项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早准备、早动员、早选拔  

各学院要以我校承办第七届吉林省“互联网+”大赛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大赛组织工作,广泛动员,主动作为,号召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要拓宽渠道、深挖资源,重点走访、认真选拔,发挥学科优势,组织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特别是师生共创项目)报名参赛,把提高硕士研究生和教师、毕业5年内优秀校友参与度作为拓宽项目来源、提升项目层次的重要方面来抓,切实把好项目的质量关,争取在参赛项目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所提升。  

学校对各学院大赛组织工作进行考评,包括生均参赛项目数量和获奖情况,作为大赛“优秀组织奖”的依据,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八、校赛信息交流渠道

(一)本次大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赛事咨询:梁钟艺联系电话:13578691932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86513619@163.com  

(二)有关事项通知、问题答疑或交流组队,可加入官方QQ群。长春中医药大学“互联网+”大赛校赛官方QQ群号:742665244。  

长春中医药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代章)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