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学院项目初评及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20:42 作者:尹政博 点击数:5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第三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复赛(网络评审)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长中大校办发〔2021〕40号)有关要求,结合各学院各赛道各组别项目报名情况,现将开展第三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学院项目初评及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项目初评范围

根据各学院项目报名情况,根据大赛项目报名情况,各学院只负责创新创意赛道研究生创意组和本科生创意组的项目初评及项目推荐上报工作。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高教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红旅赛道项目学校将直接组织专家评审;获得第七届吉林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银奖的项目直接推荐参加学校复赛(不占用各学院分配名额)。

二、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0月6日24时前,按照学校所分配的指标将所推荐的主赛道研究生创意组、本科生创意组项目以及直接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参加学校复赛,各项目登录学校创新创业大赛平台(网址:https://ccucm.yuntop.com)选择“学科竞赛”栏目下的“第三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进行报名并上报材料,各学院竞赛管理员为需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操作。

三、参加复赛网评项目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入围校赛复赛网评项目资料的上传工作,要求入围项目在我校创新创业大赛平台中重新上传参赛项目的PPT演示文稿、创业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作为学校复赛评选依据,建议分别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推荐截止时间未上传视为放弃校赛复赛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初评工作由学院大赛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专家组组成人员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如选用校内教师担任需执行回避原则。评审形式由各学院自行掌握,确保初评工作的公平公正。

2.请各学院按时完成学院项目初评工作,及时上报进入校赛复赛项目,确保学校于10月15日完成全国大赛项目推荐工作。

五、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梁钟艺

联系电话:0431-86172231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