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孵项目: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8]111号),拟对在孵项目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孵化基地全部在孵项目。
二、考核时限
2021年1月至今。
三、考核方式
集中会议考核。时间地点待定。
四、项目需准备考核资料
1、5分钟以内电子演示文稿PPT。汇报内容应包括:①公司(项目)简介(包括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法人、经营范围及股权分配等);②产品或服务简介(包括功能、技术、优势和创新性等方面);③商业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定价、营销模式、合作伙伴等);④项目运营情况(入驻时间,日常考勤管理,集体开会研讨项目情况,指导教师参与情况,参加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等);⑤经营成果(入驻以来,产品或服务的研发情况、销售情况、营收情况等);⑥财务情况;⑦团队简介(核心成员基本情况、专家顾问等);⑧项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应对措施;⑨公司或项目未来的发展计划(场地使用需求、项目实施进度预估时间表、实现盈利计划等)。
2、3分钟以内答辩。
3、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及《长春中医药大学孵化基地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五、考核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本人汇报,项目指导教师参会。
2、项目团队请于2021年11月2日16:30前将考核资料纸质版交至杏林创客空间1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5725148@qq.com,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
3、孵化基地将依据考核结果和《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8]111号)相关规定,对考核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执行对应的奖惩措施或办理退出基地手续。
联系人:曲鹏翰老师,18704465717
附件: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