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4:53 作者:尹政博 点击数:5

各入驻项目团队: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创管会”)空缺和人员需求等情况,经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各入孵项目负责人及主干成员

二、遴选时间及地点

(一)遴选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遴选地点:杏林创客空间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杏林创客空间的建设与维护,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作风务实,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

3.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纪处分,能保质保量完成交付在手的各项任务。

四、岗位设置

详见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岗位情况表》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

报名时间

报名表截止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2日上午12点前

提交内容: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岗位遴选报名表》

提交方式: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和竞选PPT发送邮箱:1877603947@qq.com

(二)竞聘选拔(2023年11月13日)

1、报名者按顺序依次上台进行汇报,设答辩环节;

2、汇报时长在2至6分钟之内;

3、汇报形式不限。

(三)公示与复审(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8日)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及来人来访等形式向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学院(17390992569)反映问题。有关问题反映经查属实且影响遴选结果的,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岗位情况表》.docx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岗位遴选报名表》.docx

长春中医药大学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