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驻项目团队: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创管会”)空缺和人员需求等情况,经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各入孵项目负责人及主干成员
二、遴选时间及地点
(一)遴选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遴选地点:杏林创客空间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杏林创客空间的建设与维护,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作风务实,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
3.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纪处分,能保质保量完成交付在手的各项任务。
四、岗位设置
详见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岗位情况表》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
报名时间:
报名表截止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2日上午12点前
提交内容: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岗位遴选报名表》
提交方式: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和竞选PPT发送邮箱:1877603947@qq.com
(二)竞聘选拔(2023年11月13日)
1、报名者按顺序依次上台进行汇报,设答辩环节;
2、汇报时长在2至6分钟之内;
3、汇报形式不限。
(三)公示与复审(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8日)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及来人来访等形式向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学院(17390992569)反映问题。有关问题反映经查属实且影响遴选结果的,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岗位情况表》.docx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岗位遴选报名表》.docx
长春中医药大学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