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入驻项目团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20 作者:尹政博 点击数:5

各入驻项目团队:

为全面掌握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以下简称“创客空间”)发展状况和运营绩效,引导创客空间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创客空间入驻项目团队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2023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35个入驻项目团队(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评估标准

(一)对项目团队综合考评,采取日常考核、材料评审和路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项目团队在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多次缺勤,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团队场地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的;

2.未能严格遵守《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出现严重事故,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

4.未能按时上交考核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存疑,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三)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评估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的项目,将免除工位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规定限期内整改并清退。

三、考核评估流程

(一)提交材料

如实填写《2023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入驻项目考核评估表》(附件2)、制作路演 PPT ,并按下文规定的形式进行提交:

1.报送清单:

(1)《2023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入驻项目团队考核评估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

(2)支撑材料(根据要求将各项材料电子扫描版依次整理在一个PDF 文件中并注明各项材料名称,提交电子版);

(3)路演 PPT 。

2.命名方式:【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3.文件格式:压缩文件

4.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8:00

5.递交方式:打包材料并发送至邮箱:501699826@qq.com

(二)材料初审

学校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考核评估标准,考察评估项目合格情况。合格项目团队中择优进入路演环节,名单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三)现场路演(时间另行通知)

1.本次路演学校将邀请创新创业领域专家担任评委;

2. 项目按顺序依次上台进行PPT路演展示,设答辩环节;

3.评委专家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商业逻辑实用性(发展性,科学性,合理性)、专利健全性以及可投资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对项目进行评判打等级。学校将对合格项目给予相应的学分,同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长春中医药大学“优秀团队”和“创新创业新星”,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项目延期

团队根据项目运行实际需要延长孵化期限的,请查看相关信息,并且须重新填写入驻申请表。

请务必在考核评估表中注明,并重新选择工位数。

四、相关要求

请各入驻项目团队高度重视,务必严肃认真对待,积极配合,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考核评估工作。

五、联系人

梁钟艺13578691932

郑焱之15326408013

李雅婷 17843303173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入驻项目团队名单.pdf

 附件2:2023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入驻项目团队考核评估表.docx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创客空间入驻项目团队考核细则.xlsx

 附件4: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pdf


长春中医药大学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