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将于近期启动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长中大校办发【2021】16号)要求。
二、评选对象
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各单位推荐指标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基础医学院 |
1 |
2 |
中医学院 |
5 |
3 |
药学院 |
5 |
4 |
针灸推拿学院 |
3 |
5 |
护理学院 |
3 |
6 |
健康管理学院 |
2 |
7 |
康复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
2 |
8 |
临床医学院 |
2 |
9 |
职业技术学院 |
1 |
10 |
人参科学研究院 |
1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2 |
医药信息学院 |
1 |
四、评选程序
创新创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交《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学院初审并按学校确定的指标推荐,将评审材料送交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学院评审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名单,学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奖金及证书。
五、工作要求
参评学生提交评审材料应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提供的外文业绩资料需要提供中文翻译,SCI等收录文章需有相关检索证明。
各学院最终上报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数(不含符合直推条件学生)。以学院为单位,9月23日前将学院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以及整理好的候选人评审条件一览表(附件2)发至邮箱czdcxcyxy@163.com。纸质版交至杏林创客空间215办公室。
候选人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1张高清生活照、1张高清蓝底证件照、1份500字以内事迹材料、1份佐证材料(证书或文章等清晰扫描件),汇报PPT。以上材料以个人为单位放到一个文件夹里,命名为“XX学院-姓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雅婷17843303173 、刘洁15604439508
附件: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评审条件一览表.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