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创新创业实训中心教室的使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创新创业实训中心教室是学生上课、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场所;
2.教师及学生使用教室上课应自觉爱护教学设备,保护教室环境,维持教室卫生;
3.创业模拟实训室(3401、3403)、创业培训智慧教室(3405)、创业项目路演中心(3411)应由上课教师、创新创业指导教研室教师或大学生创业指导科工作人员负责开启设备;
4.授课完毕,授课教师需按照规定和程序关闭教室教学设备,并将教学设施、教学教具等恢复原位,上课学生将垃圾等随身带走。《大学生创业基础》实训课教师需填写好《实训课备品使用登记表》;
5.授课教师第一至第四单元上课,需到创新创业指导教研室取教室钥匙,上完课后及时归还。第四单元授课教师可于次日上午归还钥匙。第五单元上课的教师于当日下午下班前提前到创新创业指导教研室或创新创业学院取教室钥匙,于次日上午归还钥匙;
6.其他部门借用创新创业实训中心教室,需填写《创新创业实训中心教室管理登记表》,并经大学生创业指导科备案同意。教室原则上只允许开展与教学、创新创业有关的活动,创新创业以外的学生活动不在借用范围之列。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4月1日